據《瞭望》雜志報道,從多地不同醫院流出的骯臟的輸液袋、尿袋,夾雜著醫用手套、棉簽甚至注射器和針頭,被人加工成再生塑料原料,從湖南流向河北等地……6月5日,湖南省高院通報一起典型案例:法院一審認定有140多噸醫療廢物和醫療垃圾在湖南被犯罪分子仇某等人碾碎后,銷售給其在河北廊坊等地的“下線”。此案共有12人因“污染環境罪”獲刑。
根據《醫療廢物管理條例》等相關規定,醫療、預防、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醫療垃圾必須先在醫院進行分類,其中5大類醫療廢物必須送往具有資質的醫廢處置中心焚燒銷毀,而輸液袋、輸液瓶等醫療垃圾則可以進入資源回收利用市場。
然而,醫療垃圾處理的相關規定并未認真落實,醫療垃圾泛濫的問題一直存在。醫療垃圾流入“黑作坊”也帶有一定的普遍性。
本以醫治疾病,給社會帶來健康為職事的一些醫院,卻成了可怕的污染源,成了“病原體”。僅有曝光、查處的思路治標不治本。醫療垃圾的處理規定誰來落實,如何落實的問題,顯得十分重要。如果沒有剛性約束機制,指望醫院靠道德自覺,處理好醫療垃圾,是不現實的。
只有建立了完善的醫療垃圾處理監管機制,把醫療垃圾處理納入醫院考核評價體系,讓醫療垃圾處理有章可循,有據可查,有標準可操作;只有建立健全嚴格的問責機制,對醫療垃圾處理不力的醫療機構一查到底、嚴格問責。醫療垃圾才不至于成為一筆糊涂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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